大S再婚,居然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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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一大早,
大S和韩国歌手具俊晔突然官宣结婚了。
让人很难不怀疑,
是不是狗血的台媒又在无中生有?
仔细一看,
居然是真主官宣……
这是愚人节还是妇女节?
大S和汪小菲刚离婚三个月,
又延续了闪婚的“光荣传统”,
再次私下火速结婚,
就连亲妹妹小S和亲妈
都是昨晚才知道的——
和周渝民、蓝正龙谈恋爱,
和汪小菲结过婚,
比起国民偶像和富二代,
这个五十多岁的大叔
似乎并不能令网友满意。
那么,这次大S闪婚的
韩国欧巴是个什么来头?
原来,韩国欧巴具俊晔并非横空出世。
二十年前,他曾是大S的偶像和初恋。
所谓“闪婚”,其实是两人
上演了一出时隔20年破镜重圆的浪漫戏码。
当大S还是一个小透明时,
就因为看演唱会喜欢上了具俊晔。
两人热恋时,
大S还在脚腕上纹了他的名字,
可见爱之深。
从具俊晔的发文中得知,
当年与大S分手之后,
他对大S始终惦念于心。
得知大S离婚之后,
他主动致电重新联系。
幸好大S的号码二十年一直没换,
这才给两人制造了旧情复燃的契机。
“一听到熙媛的声音,
就像回到20年前。”
官宣喜讯后,具俊晔在采访中
透露出与大S破镜重圆的相关细节。
从中得知,两人仅仅通过电话便决定重拾这段恋情。这次通话之后,两人又联系了几个月,彼此都是甚是想念对方,迫不及待想要见面。只是因为疫情关系,具俊晔没有合理的身份与大S见面,所以便主动向大S提议结婚,没想到大S很高兴就答应了,所以两人便在多年未见的情况下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爽快办理了手续。
两人偶像剧般的故事,
也引发了网友们关于换号码的热议。
原来大S成功再婚,
居然是因为她20年都没换过电话号码。
有人在社交平台上说,
“通知一下以前喜欢我的人:
我的电话号码也一直没换,
可以大胆联系。”
也不想想,你的单身是换号码造成的吗?
是不换号就能解决的吗?
大S闪婚后,汪小菲的评论区也炸了。
虽然大S坦言称不办仪式,
也不会再生孩子,
但作为两个孩子的爹妈,
大S和汪小菲该如何分配抚养义务?
据台媒爆料称,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仍归大S,
前夫汪小菲只有探视权。
有人就问了,
假设汪小菲也再婚了,
那么再婚后还要不要付抚养费?
如果要,这是否会侵犯到
现任配偶的共同财产利益?
我们一起来讨论下这个脑洞大开的问题。
这必须以适用我国《民法典》为前提。
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类似的情形并不少见。
首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论是离婚后还是未结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都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再婚后给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与离婚后再婚前的给付数额是一致的,即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本月初,上海一中院就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女方要求男方补付拖欠的抚养费1.8万元,并继续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男方则以再婚再育和收入下降为由请求下调抚养费。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男方要求降低抚养费的诉请,依法改判男方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抚养费。
其次,支付抚养费是否侵犯了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权?
在“刘青(现任妻子)诉徐彪(男方)和尹丽芳(前任妻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就认为男方每月支付2万元抚养费严重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该判抚养费为每月2000元。对此,法院认为,虽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权利,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支付抚养费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也就是说,合理范围内支付抚养费
不算侵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
找对象,擦亮眼,别当接盘侠……
她是女儿,她是姐姐,
她是母亲,她是妻子,
但她首先是她自己。
很多人觉得,都四十多岁了,
谈恋爱就好,为什么要再结婚?
但作为已经有一次婚姻经历的人,
在体会过婚姻的美好与失望后
还能选择婚姻,
正说明了她的强大和独立。
黄执中说:
“我爱的人独立而独特,
她有自己的人生的经历,
穿越多少年,她不是只会让我喜欢她,
她有能力用她的能力让别人再次爱上她。”
在妇女节这天,
大S用行动告诉了我们:
生活就要,
去享受,去体验,
勇敢恋爱,勇敢失败,
到头来,只要信,
爱就在。
主编 | 陈晖
文字 | 张东妮
设计 | 汤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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